酒店行业规定消费你如何评论?
酒店专业人才网
发布时间: 2012/2/24 9:45:06
文章来源:酒店专业人才网
李女士和朋友去花园路一家饭店聚餐,服务人员在结账时说,李女士的包间要消费300元才能离开,争执一番后,李女士只能多花了70元钱打包带走。消协工作人员说,饭店单方面制定了这样的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属于霸王条款,市民可以举报投诉。
李女士和朋友来到花园路一家饭店内聚餐,可是等到李女士结账时,酒店服务人员说,李女士和朋友选取的包间,需要消费300元钱。
酒店服务人员解释,出于成本考虑,饭店规定包间消费300元。因为包间少,所以饭店只能收取消费。李女士说,饭店的服务人员在他们吃饭前并没有及时告知。
因为李女士和朋友的消费金额不足300元,酒店坚称需要凑齐消费才能让李女士离开饭店,双方为此争执了很久,无奈之下,李女士只能又点了70元钱的菜打包回家。
威海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说,饭店单方面制定这样的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,属于霸王条款,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。遇到类似情况的消费者,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,也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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